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日前公布《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旨在加強對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的監管,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該規定明確了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的責任義務,強調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管理責任,規范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布。規定要求,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能力,建立健全用戶注冊、信息審核、應急處置、安全防護等管理制度。對于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使用者,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文明互動、理性表達,不得利用互聯網群組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等行為。該規定的出臺,將有助于凈化網絡環境,促進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為構建清朗網絡空間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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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1-06 1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