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和《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舉旨在進一步規范互聯網公眾賬號和群組信息服務,促進其健康有序發展,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
新規對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臺和內容生產運營者提出了更明確的要求。平臺方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強賬號注冊、使用和管理,完善內容審核機制,并對違規行為采取相應處置措施。對于內容生產運營者,新規強調其應遵守法律法規,堅持正確導向,履行信息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不得從事惡意營銷、炒作、洗稿等違法違規行為。
值得廣大群主和管理員特別關注的是,《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進一步細化了群組建立者、管理者的責任。規定指出,互聯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依據法律法規、用戶協議和平臺公約,規范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布。對于群組內出現的違法和不良信息,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采取必要措施進行處置,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這意味著,作為微信群、QQ群等互聯網群組的“群主”,不再僅僅是“創建者”或“活躍分子”,更被賦予了明確的管理責任。如果群內出現違法違規信息傳播,而群主未能及時有效管理,或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規定還要求,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即平臺方)應當對群組建立者、管理者進行實名認證,并建立信用等級管理體系。平臺需根據群組規模、類別、活躍程度等,合理設定群組建立者、管理者的管理權限和責任。平臺應設置便捷的投訴舉報渠道,及時處理用戶投訴舉報。
此次新規的出臺,是適應互聯網新技術新應用快速發展、應對網絡信息內容治理新挑戰的必然要求。它強調了“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旨在壓實各方主體責任,推動形成平臺依法管理、群主積極履職、成員自覺守法的良性互動格局。
對于廣大網民,尤其是各類群組的創建者和管理者而言,這既是一份責任清單,也是一次行為規范提醒。在日常網絡活動中,應自覺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提升網絡素養,加強群內信息審核與管理,積極傳播正能量,共同維護良好的群組交流秩序。平臺方也應以此為契機,優化技術和管理手段,切實履行好審核監督職責,為用戶提供更安全、更清朗的網絡交流環境。
目前,相關管理規定仍在公開征求意見階段。公眾可通過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或國家網信辦官網查看詳細內容,并通過指定方式反饋意見。此舉也體現了立法過程的公開透明,以及對公眾參與權的尊重。規則的完善需要社會各界集思廣益,最終目的是為了保障廣大網民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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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1-06 12:30:51